绩溪中油恒燃信息公开制度
为规范绩溪县中油恒燃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便利”原则,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企业公开信息,不断增强与公众的交流,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科学、系统、完善的工作制度,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
二、领导机构
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行政负责人担任,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
三、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发送、接收、社会咨询,申请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对信息进行编辑、送审及发布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内业务信息的公开和更新,以及社会咨询申请信息的受理、答复等相关工作。
四、信息的编写和报送时间
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中已完成的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中的能够公开的重要活动,明确专人编写公开信息,及时报送。
五、信息公开范围
(一)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公司名称、法人代表、业务范围、办公地址;内部各部门办公室、主要领导姓名、职务;
2.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改部门价格文件;
3.公司最新资讯、演练、各部室工作动态;
4.业务管理,包括抄表、安检、停气计划等;
5.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下列信息不得向社会公开:
1.确定为企业秘密和涉及企业安全的;
2.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或者可能引起消极后果的;
3.涉及商业秘密的;
4.涉及公民个人稳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稳私权受到不当侵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报送审核程序
信息公开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固镇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七、信息发布平台
对于各类公开信息,主要在公司网站和公司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方便群众查询。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程
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向企业申请获得公开信息。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当场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如下:
通过网站、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受理社会申请书→报送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批示→移交相关科室处理答复→各相关科室根据信息公开范围,10个工作日内制作公开告知书(或不予公开告知书)→报送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批示→报送联络员→传达给申请人。
九、责任追究办法
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责任制。信息拥有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一)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拒不执行信息公开规定的;
(三)影响干扰或人为设置障碍,抵制信息公开工作的;
(四)信息公开工作敷衍应付、不履行职责的;
(五)弄虚作假,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行为。
十、监督和保障
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平时抽查、年终综合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
(二)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
(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项目实施、管理信息的公开情况;
(四)各版块内容公开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